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杨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湖南省检察机关2025年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受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自2025年7月28日起,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双牌县人民检察院组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江永县司法局及各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常规巡回检察。
7月28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在江永司法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会议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任吕敏主持。会上,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安羽宣读了《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江永县司法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江永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忠义,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志文分别作表态发言。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联络督导专员、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任杜以鹏就高质量完成本次巡回检察任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以政治自觉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巡回检察时代使命。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一环,必须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二是以法治思维强化监督质效,构建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巡回检察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共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大合唱”。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衔接顺畅、监督有力的协同共治格局。三是以问题导向深化监督实效,健全精准高效巡回检察模式。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巡回检察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能否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应当坚持规范引领与创新驱动并重,统筹全面覆盖与精准发力并进,强化外部监督与自我革命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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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